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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尼山新锐专项)的通知

日期:2025-11-19 17:40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山东大学第八届研究生学术之星奖的通知要求,本届学术之星奖特设尼山新锐专项奖,现将学术之星奖(尼山新锐专项)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各培养单位应按照《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奖评选办法》(山大研字〔2018〕87号)要求,结合学科特点充分发挥学院自主权,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评审推荐。

二、申报条件

学术之星奖(尼山新锐专项):面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研究生。“传承弘扬,突出创新”,旨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和传承弘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代表成果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专著、已结题研究报告、获批示智库成果、所开展文化保护项目以及传统文化推广普及活动等多种形式。

科研论文须于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公开发表(有出版年、卷期号、起止页码/文献号);发明专利须于2025年11月30日前已获得授权或完成成果转化。

三、评审程序

一)材料申报

1.研究生将申报材料(推荐表和代表性成果及其证明材料),报送培养单位评审。

2.培养单位对申请者的相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组织评审并公示,候选人信息无异议后提交材料,各单位限报1人。

3.材料报送

11月22日(星期六17:00前各相关培养单位将下列材料(签字、盖章)PDF发至邮箱zhangjieapple2021@163.com

(1)《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尼山新锐专项推荐表》;

(2)代表性成果(最多3项)及其证明材料,包括:论文全文、专利证书、成果授权证明及转让、推广证明等,若科研成果无法提供原件,需提供图书馆检索证明或Web of Science检索页截图等可证实正式公开发表的材料申报时代表性成果合并为一个PDF文档)。

4.评审与公示

文学院将于11月25日组织现场答辩(答辩形式:个人陈述3分钟+专家提问;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统一上报研究生院。学校复核并在全校范围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统一颁文公布。

四、相关说明与要求

1.申报者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必须符合申报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成果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国际期刊预警名单》中的论文不鼓励作为研究生学术之星奖支撑成果使用。“期刊预警不是论文评价,更不是否定预警期刊发表的每项成果”(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团队)。

2.各培养单位要认真进行申报材料审核以及评选推荐。逾期未提交推荐结果或未报送相关材料视为放弃参评。


未尽事宜以《关于评选山东大学第届研究生学术之星奖的通知为准。



文学院

2025年11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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