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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大学文学院2023年“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3-10-25 17:05         点击量:

  为进一步加强思想引领,传递榜样模范力量,形成奋发向上、互相学习的良好校园风气,现开展山东大学2023年“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山东大学文学院全体全日制学生(含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个人或团体。



二、申报类别


(一)思想引领类


不畏艰难、自信乐观、积极向上,面对贫困、疾患、自然灾害等各种困难或挫折,通过个人努力传递奋发向上的精神和能量;心怀仁爱、乐于助人、乐于奉献,并获得明显成效和社会肯定;积极参加各种扶危济困的社会公益活动,具有突出成就或优异表现。


(二)学术科研类


积极参加大学生学术及科技活动,认真钻研学术,积极向各类学术期刊投稿并有优秀学术作品发表;结合专业所学,积极参与产品或项目研发获得专利并实现成果转化。


(三)创新创业类


能够用科学创造活力,用挑战创新精神充分展现大学生魅力,在相关创新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参与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等创业实践,在自主创业和创新研发方面具有代表性和突出表现。


(四)实践服务类


积极组织及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取得具有代表性的实践成果;热心于校园、社会公益服务事业,主动关心并帮助他人;长期坚持参加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且表现突出;关爱生命、关爱他人,为建设和谐校园不懈努力,在此方面具有一定影响力或取得突出成就。


(五)校园文化类


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水准,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文化艺术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用艺术感染带动广大同学并具有一定影响力;身体力行地带动广大同学锻炼健康体质,积极参与各级体育赛事并取得优异成绩。



三、具体安排


 (一)团支部之星评选


(1)各团支部自行组织山东大学2023年“榜样的力量”团支部之星评比活动,推选在学术研究及创新、自主创业及个人就业、校园及社会志愿服务、校园文体活动、思想引领及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同学共2名(不区分类别)。


(2)各团支部将《山东大学2023年“榜样的力量”年度团支部之星报名表》(见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于10月29日前发送至文学院团委公邮sddxwxytw@163.com。


(3)学院审核“年度团支部之星”是否有成绩不合格或违规违纪记录,审核认证后授予山东大学2023年“榜样的力量”团支部之星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评选


(1)“年度团支部之星”经审核认证后可报名参加山东大学2023年“榜样的力量”学院榜样人物评选活动,并将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于10月30日前发送至文学院团委公邮sddxwxytw@163.com。


(2)学院组织开展山东大学2023年“榜样的力量”学院榜样人物评选活动。参评同学需进群,具体评选时间及地点将在群里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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