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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语言科学实验中心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为加强山东大学文学院教学实验中心网络管理,保障网络畅通,杜绝利用网络进行非法活动,使之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及教学管理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组织管理员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及《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不定期地邀请学校信息工作办公室有关技术人员、设备提供商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信息安全方面的培训,加强对有害信息,特别是影射性有害信息的识别能力,提高防范能力。

4合理对系统进行安全配置,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所有提供公开服务的计算机上均应安装病毒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

5. 完善系统定期维护更新措施,定期人工升级安全软件并使用安全软件对服务器进行系统安全检测,如果发现服务器系统漏洞要及时修补漏洞或进行系统升级。

6. 服务器必须保持日志记录功能,历史记录保持时间不得低于6个月。

7.严禁在本院教学用服务器及计算机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教学需要安装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8. 未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为外单位人员提供电子邮件或其他网络服务。

9. 落实网络安全岗位责任制,一旦发现网络安全问题,应详细、如实记录事件经过,保存相关日志,并根据情况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10. 所有用户有责任对所发现或发生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人或事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学院分管领导反映、举报,协助有关部门或管理人员对上述人或事进行调查、取证、处理,应该向调查人员如实提供所需证据。

11. 网络管理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用新技术调整网络结构、系统功能,变更系统参数和使用方法,及时排除系统隐患。

12. 建立安全工作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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