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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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语言科学实验中心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一、用电安全操作基本规范

1.所有实验参与人员应熟悉实验室及周围环境,如水阀、电闸、灭火器和安全门的位置。

2.每个实验室人员必须熟练使用灭火器。

3.实验进行中,要保持室内安全通道畅通,指导教师不得随便离开岗位,要密切注意实验室安全。

4.值日人员或最后离开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要检查门、窗、电源是否关闭,然后再离开实验室。

二、防止触电

1.不用潮湿的手接触电器或电插销。

2.电源裸露部分应有绝缘装置。

3.所有电器的金属外壳都应保护接地。

4.修理或安装电器时,应先切断电源。

5.实验完毕,应将电器的电源切断。

6.如有人触电,应迅速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抢救。

三、防止引起火灾

1.使用的保险丝要与实验室允许的用电量相符。

2.电线的安全通电量应大于用电功率。

3.如遇电线起火,立即切断电源,用沙或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禁止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等导电液体灭火。

四、防止短路

1.电线、电器不要被水淋湿。

2.在仪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不正常声响,局部温升或嗅到绝缘漆过热产生的焦味,应立即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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