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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语言科学实验中心实验室使用管理规定

为保障中心实验室正常有序地开展实验教学工作,根据学校相关实验室管理文件,特制定我中心实验室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条实验室使用要求

实验室仅用于与实验相关的教学和科研活动,进入实验室和离开实验室时须填写实验室使用台账和设备使用台账。实验室内除实验人员和值班人员可进入内,禁止其他无关人员出入。实验室使用时必须有一名指导教师或值班人员在场。

实验室使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在实验室进行实验人员不得大声喧嚷、高声讨论,以免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和工作;

2.每学期开学初,在实验室门上张贴实验课程的课程表,其他人员不得占用实验室教学使用时间,并且在课前30分钟内离开;

实验室使用时完毕后,必须保证:

1.根据实验室性质佩戴鞋套;

2.实验室使用时不允许出现电线明线,更不能出现电线私拉乱拽现象。

3.不得随便改变室内陈设,不得屏蔽观察窗,不得将食物带入实验室。

4.离开实验室之前需要确认:实验室内家具设备已归位并保持干净、整洁;实验室总电闸是否关闭;窗户是否关好;水龙头是否关闭;柜子是否关好;空调是否关闭;门是否上锁;

5.实验室不得私自存放个人物品;

6.实验垃圾在实验结束后及时清理,不要遗留在室内;

中心实验室的使用采用考核制度,中心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超过三次以上将限制使用实验室。如有违反国家、学校以及其他管理规定的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条实验室预约使用方法

为保证实验室合理有序使用,须通过实验室管理员预约方式使用实验室。实验室需进行实验教学活动的,应在学期初提出预约申请,并提供课程名称、任课教师、上课人数等信息;实验室需临时使用的,中心内部人员需提前一周预约,其他人员需提前两周提出预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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