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展好本年度研究生综合评价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文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评价工作自即日启动。请各位研究生同学认真阅读学院官网——学生工作——规章制度栏目中《山东大学文学院研究生综合评价细则》《山东大学文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评分细则》等相关文件内容,按要求及时提交参评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材料内容
每位研究生须提交纸质版《文学院2024年研究生综合评价申报表》(附件1)一份,以及申报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学年成绩单由学院统一导出,无需自行打印。
二、提交时间地点
硕士研究生:2024年9月20日(周五)上午9:00-11:00,知新楼A813;
博士研究生:2024年9月20日(周五)上午9:00-11:00,知新楼A606。
三、其他注意事项
所有参评材料以材料提交当天的收交情况为准。
如本人无法完成提交材料、签字确认等工作,务必委派一名本学院学生全权负责相关事宜,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文学院2024年研究生综合评价申报表》科研成果列表导师签名部分,在征得导师同意后,可使用电子签名。
毕业班学生的学术成果若目前尚未见刊,且在学院奖学金评审通知下发前能够见刊,可待学院奖学金评审通知下发后补充提交。
此次综合评价成绩关系到每位研究生的切身利益,请大家务必认真对待,确保所交材料真实有效。
山东大学文学院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