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访学生教务管理实施办法
山东大学“三种经历”工作开展六年来,与我们合作的高校数量和海内外交流学生人数逐渐增加,为便于各学院教务管理工作的开展,统一、规范交流生的选课、考试等事项的处理,特作如下具体说明:
一、成绩与课程互认
1.访学生成绩不录入教务综合系统。毕业时,出具两张成绩单,一张本校学习成绩单、一张访学学校成绩单。
2.课程互认。学校承认访学期间所修学分,为实行个性化培养,鼓励学生在访学期间更多的修习外校特色课程,要求学生修够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而不必严格按照山大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
3.经教务处批准到国(境)外学习一学期以上的学生,学校根据对方学校提供的成绩单承认其所修学分并记录成绩;获短期结业证书的学生可根据其所学课程获得我校2至4个全校任选课学分,成绩记为“合格”。学生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学校承认相应的学分。
二、选课与删加课程
1.选课工作:学院教务干事协助交流生选课,访学学生在上课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一般可允许跨年级、跨专业、跨学院选课。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应控制在22学分左右,最高不能超过27学分,最低不能低于16学分。为保证学习质量,应尽量避免冲突。若有特殊情况,两门课必须都修读,可以到教务处首页“常用下载”一栏下载“本科生课程免听申请表”。让任课老师签字后,持此表到所在学院教学干事处选课。
2.删除课程:若已选课程因特殊原因不能修读的,尽量在选课时间删除;若过了选课时间,写一份删课申请,注明所删课程的课程号、课序号、原因,请所在学院教务干事签字或盖章,然后到学校教务处交流科(办公楼422房间)办理。
3.添加课程:选课期间,尽量指导访学生选好所要修的课程。若有必须修读的课程没有在选课规定时间选上,写一份添加课程申请,注明所添课程的课程号、课序号、原因,请所在学院教务干事签字或盖章,然后到学校教务处交流科(办公楼422房间)办理。
三、考试与四六级外语报名
1.考试时间冲突:访学生考试时间若有冲突,可提前报学院,教务干事可与任课老师协商解决,或根据考试时间安排,做相应调整;如确实无法解决,可由学院报学校教务处考试科协调解决。
2.成绩考核:学校开设的所有课程都要进行考核。考核方法有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课采用百分记分制(取整数);设计(论文)、实习及必修、专业选修课中的考查课均采用五级记分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其余课程及其它实践环节均采用二级记分制(合格、不合格)。访学生若要求不同的记分制,请教务干事告之学生与任课老师协商。
3.成绩寄送:根据校际合作协议,协议双方互相承认学分,成绩互认,待下一学期开始,由教务处汇集访学生的学习成绩单,寄往合作高校教务处。
4.四六级外语报名:访学生可在山大参加四六级考试;四六级报名期间,到教务处交流科(办公楼422,电话66086)报名;报考六级的,请带四级成绩单。四六级成绩单,交流科统一将成绩单寄送到访学生所在学校的教务处,请到本学校教务领取。